索 引 號: | 012948413/2024-81911 | 信息分類: | 農業、林業、水利 / 部門文件 / 通知 |
發布機構: | 南京市農業農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4-09-30 |
生效日期: | 2024-09-25 | 廢止日期: | |
信息名稱: | 關于開展2024年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 ||
文 號: | 寧農產〔2024〕8號 | 關 鍵 詞: | 產業融合;項目申報;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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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農產〔2024〕8號
江北新區經發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各區農業農村局、規劃和自然資源分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為深入貫徹中央和省、市關于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重大決策部署,切實加快我市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步伐,根據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農業農村局《關于保障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促進全市鄉村振興的通知》(寧規劃資源〔2019〕967號),以及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進一步保障和規范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促進鄉村振興的通知(試行)》(寧規劃資源〔2022〕1號)精神,決定即日起在全市開展2024年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項目申報工作。為保障糧食生產加工類主體用地需求,2024年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項目申報將繼續向此類主體傾斜,適當放寬申報條件的同時,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入庫保障。
為進一步精簡審批流程,2024年度項目入庫工作將采取區級評審、市級備案程序,申報材料由區級自行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按照明確的標準要求進行評審,擬推薦入庫的項目經區有關部門審批后向市農業農村局行文備案,由市級各部門對名單進行確認后統一發布。請各單位高度重視,在對企業做好政策宣傳的基礎上,以高度的責任心篩選、評審、推薦上報一批切實符合農村三產融合發展需求的項目。每個區推薦備案的用地項目農轉用計劃指標合計原則上不宜超過200畝,具體申報要求參照《南京市2024年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項目申報指南》(詳見附件1)。
同時,為進一步加強對歷年已入庫的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項目的跟蹤和指導,同步開展項目庫情況摸底和確認工作,請各區農業農村部門牽頭、規劃資源和發展改革部門配合,共同對已入庫的4批276個項目實施情況進行調度,并填報有關情況匯總表,對因主體自身放棄建設、規劃選址不合理、資金鏈斷裂無法繼續實施等原因造成項目中止或入庫1年以上無實際手續辦理進展的項目,提出項目是否保留意見;除項目建設主體不得進行調整,項目用地范圍、面積等內容發生變化的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由各區級部門、各區人民政府蓋章后,請于2024年12月31日前將已入庫項目情況匯總表(附件2)、2024年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項目入庫備案匯總表(附件3)電子版、已入庫項目用地紅線圖報送至市農業農村局,各區申報項目用地紅線圖請于11月15日前報送。
聯系人:市農業農村局鄉村產業發展處 祁晟 68786172
????????市規資局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處 唐炎? 89691121
????????市發改委農村經濟處 潘曉春? 68787066
附件:1.南京市2024年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項目申報指南
??????2.XX區已入庫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項目調度表
??????3.XX區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項目入庫備案匯總表
南京市農業農村局? 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