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2948413/2024-19191 | 信息分類: | 農業、林業、水利 / 部門文件 / 通知 |
發布機構: | 南京市農業農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4-03-05 |
生效日期: | 2024-02-27 | 廢止日期: | |
信息名稱: | 關于做好2024年全市農業綜合執法保障春耕備耕工作的通知 | ||
文 號: | 寧農法〔2024〕2號 | 關 鍵 詞: | 農業;春耕備耕;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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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農法〔2024〕2號
江北新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各區農業農村局,高淳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為進一步落實中央及省委一號文件精神,聚焦“穩產、增收、四提升”的工作目標和重點任務,充分發揮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對三農中心工作的服務保障作用,全力以赴抓好春季農業生產,切實保障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穩定安全供給,確保全年農業生產開好頭、起好步,有力有效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現就全市農業綜合執法保障春耕備耕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強農資打假等執法工作。各區要依照“源頭嚴控、過程嚴管、違法嚴懲”的思路,對轄區內相關主體經營資質、產品質量、產購銷臺賬、產品標簽等開展全面排查和專項檢查,對各種農資突出問題開展專項執法整治,嚴管重打農資生產經營中的違法行為。聚焦種子和耕地兩個要害,加強種業全產業鏈執法檢查,強化品種權保護行政執法工作,有力打擊種業領域侵權套牌、制假售假等違法行為;認真履行耕地保護執法職責,依法查處未按規定及時回收農藥等農業投入品包裝廢棄物或者農用薄膜、未依法將回收的農藥包裝廢棄物交由專門機構或者組織進行無害化處理等違法行為。
二、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各區要以種養殖基地和生產企業即將上市的農產品為重點,加大執法抽檢力度,強化對農產品生產記錄和農業投入品使用記錄的核查,重點查處違法使用禁限用藥物、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質、常規藥物殘留超標、不執行休藥期間隔期、不執行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等違法行為。持續開展豇豆、水產養殖重點品種藥物殘留突出問題攻堅治理,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加密執法抽檢頻次,嚴厲打擊禁用農藥、常規藥物殘留超標等突出問題。強化畜禽屠宰環節的執法檢查,摸排是否存在生豬私屠濫宰、屠宰病死畜禽、注水注藥等違法違規行為,對相關違法行為早發現、早查處。
三、加強重大案件查處。各區要健全投訴舉報機制,通過巡查檢查、執法抽檢、投訴舉報等多種渠道方法,深挖案源線索,對有明確違法線索或初步證據材料的舉報投訴案件,必須立即核查、及時查處。要堅持多部門聯合執法、行刑銜接等工作機制,強化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效提升案件查處水平。要充分運用檢查巡查和產品執法抽檢相結合、定期檢查與突擊檢查相結合、日常執法與專項整治執法相結合等方式,加大執法檢查和違法案件查處力度,對違法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手軟,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四、加強執法宣傳引導。各區要充分利用互聯網、“兩微一端”等新媒體以及報紙、電視、廣播等傳統媒體加強對執法工作成效、做法的宣傳力度,定期通報違法違規行為查處結果,曝光違法企業名單,及時發布執法典型案例,形成震懾違法的良好氛圍。要加強輿情監測和應急處置工作,嚴防不實炒作,對于社會關切的熱點問題早發現、快反應、嚴處理。 對執法工作中發現的重大案件、突發事件和跨區域違法行為,要及時上報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總隊。同時,分析研究薄弱環節,總結報送工作中好的經驗做法。
聯系人:王敏,電話:86575890。
南京市農業農村局
2024年2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