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2948413/2023-58270 | 信息分類: | 農業、林業、水利 / 解讀材料 / 其他 |
發布機構: | 南京市農業農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3-07-06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
信息名稱: | 農村宅基地常見問題問答 | ||
文 號: | 關 鍵 詞: | 宅基地;建房;占用耕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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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農村宅基地?
農村宅基地是指農村村民基于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體建設用地,農民無需交納任何土地費用即可取得,具有福利性質和社會保障功能。
2、農村宅基地歸誰所有?
農村宅基地歸本集體成員集體所有。
3、宅基地“三權分置”指什么
2018年中央1號文件《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在“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中提出: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落實宅基地集體所有權,保障宅基地農戶資格權和農民房屋財產權,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民房屋使用權。
4、農村宅基地可以繼承嗎?
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權,沒有所有權,農村宅基地一般不能繼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則屬于村民個人財產,可以依法繼承。將來繼承的房屋滅失后(村民一戶一宅除外),不能進行重建或者以其他方式繼續使用這塊宅基地,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按法定程序收回其宅基地使用權另行安排。
5、什么是“一戶一宅”?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愿的基礎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
6、怎么認定村民“一戶一宅”
對村民“一戶”,原則是根據公安部門管理的戶籍來認
定。如果在戶口本上登記的是一家人,那么該戶口本所登記的家庭就是一戶,一戶只能申請一處宅基地。
但具有以下情形的,可獨立作為特殊村民“戶”對待:
(1)已婚且已分家單獨居住生活的;
(2)未婚但年齡已滿二十周歲且已單獨居住生活的;
(3)依法繼承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權的未成年人;
(4)通過司法仲裁依法取得的,可按照司法文件進行登記。
因婚嫁關系居住在外村,但戶籍仍在本村的,夫妻雙方只能選擇在其中一方擁有宅基地,申請確權登記。
7、村民“一戶多宅”問題怎樣處理?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必須堅持“一戶一宅”,除“一戶一宅”外多占的宅基地不予確權登記。對多占的宅基地根據《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按非法占用土地處理。
8、村民申請宅基地需要哪些條件?
農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以戶為單位申請宅基地:
(1)無宅基地的;
(2)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需分戶而現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戶標準的;
(3)現住房影響鄉(鎮)村建設規劃,需要搬遷重建的;
(4)符合政策規定遷入村集體組織落戶為正式成員且在原籍沒有宅基地的;
(5)因自然災害損毀或避讓地質災害搬遷的。
(6)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9、農村宅基地審批主體是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
10、哪些情況下申請宅基地不予批準?
(1)宅基地面積或住房面積已達標的;
(2)將原有住宅出賣、出租或贈與他人后再申請宅基地的;
(3)申請異地新建住宅,不同意將舊宅基地退回村集體的;
(4)未申請取得宅基地但已享受保障性住房或者貨幣補償的;
(5)由外地轉入的“空掛戶”“掛靠戶”;
(6)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不予批準的情形。
11、農村宅基地審批面積標準是什么?
宅基地面積按照以下標準執行:
(1)城市郊區和人均耕地不滿十五分之一公頃(一畝)的縣(市、區),每戶宅基地不得超過一百三十五平方米;
(2)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頃(一畝)以上的縣(市、區),每戶宅基地不得超過二百平方米。
12、農村宅基地申請審批程序是什么?
農村宅基地審批實行農戶申請、組級討論、村級審查、部門審核、鎮街審批等主要程序。
13、農民建房能否使用農用地?
農民建房在符合規劃的條件下可以使用農用地,但要依法先行辦理農用地轉用手續。
14、農民建房用地須符合什么條件?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街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15、農民轉讓宅基地后,是否可以再申請宅基地?
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16、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性質是什么?
宅基地使用權是一種用益物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 362 條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
17、進城落戶的農民能否繼續保留宅基地使用權?
進城落戶的農民可以依法保留其原來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權。同時國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償退出宅基地。
18、什么是“房地一體”不動產權證?
“房地一體”不動產權證是物權權利歸屬的憑證。根據相關規定,將農村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及其上的建筑物、構筑物實行統一權籍調查和確權登記后,統一頒發 “房地一體”的不動產權證書。
19、是不是所有的宅基地都要發證?
按照“一戶一宅”的原則,對符合發證條件的辦理登記發證,不符合條件的不準辦理。
20、城鎮居民能否到農村購置宅基地?
不能,根據相關文件規定:“宅基地是農村村民的基本居住保障,嚴禁城鎮居民到農村購買宅基地,嚴禁下鄉利用農村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所。嚴禁借流轉之名違法違規圈占、買賣宅基地。”
21、父親房宅能否贈與兒子?
可以贈與,但父親不可再申請宅基地,兒子也要符合“一戶一宅”原則的規定。親兄弟之間贈與也照此辦理。
22、如何申請建房審批
農村村民在街鎮、村莊規劃區內農村集體土地上自建住房的,應當向街鎮人民政府提交宅基地使用證明或者房屋權屬證明、村民委員會意見、新建住宅相關圖件等有效證明文件,由城市、區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23、什么是農村亂占耕地建住宅類房屋“八不準”?
(1)不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
(2)不準強占多占耕地建房。
(3)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
(4)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
(5)不準巧立名目違法占用耕地建房。
(6)不準違反“一戶一宅”規定占用耕地建房。
(7)不準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8)不準違法審批占用耕地建房。
24、宅基地可以轉讓嗎?
宅基地使用權轉讓須在征得宅基地所有權人同意的前提下,在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進行,且受讓人須為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農村村民。
25、農房可以出租嗎?租賃年限最長是多少?
農房可以出租,租賃合同期限最長不超過 20 年,合同到期后,雙方可以另行約定。
26、如何保障農民宅基地合法權益?
宅基地是農村村民的基本居住保障用地。《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農業農村部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農發〔2019〕11 號)要求:要充分保障宅基地農戶資格權和農民房屋財產權。不得以各種名義違背農民意愿強制流轉宅基地和強迫農民“上樓”,不得違法收回農戶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